日 期 |
时 间 |
考试科目 |
考试对象 |
考试地点 |
10月29日 (星期五) 上午 |
9:00-11:00 |
专业考试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|
各专业考生 |
滨江校区教学楼B102教室 |
10月29日 (星期五) 下午 |
12:00-13:30 |
音乐基础(含乐理及听写) |
高起本、专起本音乐学、音乐表演专业 |
滨江校区教学楼B104教室 |
14:00-15:30 |
音乐论文写作 |
专起本音乐学理论方向 |
滨江校区教学楼B104教室 |
13:30—14:00 |
检录、候考 |
各专业考生 |
滨江校区教学楼B202教室 |
14:00-18:00 |
演唱、演奏 |
高起本、专起本音乐教育、音乐表演 |
滨江校区教学楼B201教室 |
舞蹈表演 |
专起本舞蹈表演 |
滨江校区教学楼B602教室 |
备注:
1、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时,考生须佩戴好口罩在考点大门入口处测量体温、出示“湖北健康码”绿码和“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”,经确认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进入学校,并提交“2021年湖北省成人高考准考证”、居民身份证原件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提交“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”原件。
2、请考生提前半小时候考,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,两证缺一不可。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,禁止考生入场。
3、严禁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和有关考试资料进入考场,对作弊和违规考生严格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4、面试考场仅备有钢琴,如需使用其它乐器,请考生自行准备。
5、声乐考场考生可自备伴奏U盘,也可清唱,U盘中只能存储本场考试曲目,不得使用手机等存储介质存储曲目。